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上海市“风光同场”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》,其中提及,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。立足项目周边电网的接入条件,通过技术经济性分析优选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。光伏送出路由应做好与原有风电设施衔接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路由方案,做到节约集约用海、集中统一送出。电网企业应根据我市相关能源发展规划、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,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,加快推进海上光伏项目的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,有效支撑规模化海上光伏高效接入。电网企业建设确有困难、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,可由海上光伏投资主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出资建设,经协商一致后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。
上海:加快推进海上光伏项目的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 有效支撑规模化海上光伏高效接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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