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整建筑高度、商业用地容积率…泰安这些地块发布最新修改公告

2024-0083《泰山天平湖南岸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C-01、C-02、C-04地块;《A6单元陡山河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C-07、C-10地块;《A6、A7片区天平湖滨湖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》A-03-2地块;《天平片区(A6、A8片区)大陡山03街区、韩刘冯04街区九女峰街以西地块控规修改》A6-03-04地块修改必要性


一、基本情况

1、规划名称:《泰山天平湖南岸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C-01C-02、C-04地块:《A6单元陡山河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C-07、C-10地块;《A6、A7片区天平湖滨湖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》A-03-2地块;《天平片区(A6、A8片区)大陡山03街区、韩刘冯04街区九女峰街以西地块控规修改》A6-03-04地块修改必要性

2、规划范围:灵山大街以南、望岳东路以西。

3、公示阶段:修改必要性公示。

二、修改原因:根据《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,对原控规道路网、用地布局及用地性质进行调整;根据《泰安市建筑高度管控及风貌特色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,调整建筑高度;根据《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》,调整商业用地容积率。上位规划和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变化,有必要对原控规进行修改

三、公示时间: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。

四、公示意见征求

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反馈意见和建议应说明所针对的公示事项、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。 反馈者与公示事项之间存有利害关系的,应予以说明,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,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。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,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,不予采纳。







(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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