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准确识别关联方,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;固定资产贷款“三查”不尽职;违规通过以贷还贷、以贷收息的方式延缓风险暴露,最终形成损失;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罚款150万元。
周瑛(时任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)、杨彦宏(时任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星支行行长)、杨宏武(时任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)对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“违规通过以贷还贷、以贷收息的方式延缓风险暴露,最终形成损失”事项负有责任,被警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