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读】欧菲斯IPO终止,股权结构较为特殊
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
9月7日,尽管是周六,深交所主板传来一家IPO终止的消息。
据深交所官网披露,因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欧菲斯)、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,根据《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2024年修订)》第六十二条,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。
欧菲斯2023年6月28日上市申请获受理,2023年7月25日收到首轮问询,与近期终止的不少IPO类似,欧菲斯也是超一年未见回复上市委问询。
欧菲斯成立于2014年,主营业务是以B2B直销为主的办公物资销售,服务的基本是政企大客户,公司一个典型特征是营业收入体量大,但毛利率非常低,报告期三年(2021年到2023年)毛利率均只有个位数,而应收账款增长较快。
欧菲斯的股权结构非常特殊,第一大股东是一个有限合伙企业,其中的9名合伙人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被认定为实控人。
营收体量大毛利率低
应收账款快速增长
根据欧菲斯招股书的介绍,公司是一家面向办公物资垂直产业链,主要为大型政企客户提供办公物资“数字化、一站式”采购服务的供应商,主营业务是以B2B直销为主的办公物资销售。公司成立于2014年,业已成为办公物资B2B直销市场的主要企业之一。
财务数据看,报告期内(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),欧菲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6.83亿元、81.64亿元、82.78亿元,增长极为有限;分别实现净利润1.48亿元、1.53亿元、1.7亿元,增长同样缓慢。实际上,如果看扣非后的净利润,欧菲斯报告期三年是持续下滑的,分别为1.43亿元、1.38亿元和1.3亿元。
看欧菲斯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绝对值,不难发现两者差距悬殊,其中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。报告期三年,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.92%、8.01%、7.41%。毛利率低主要与公司前述直销商业模式有关,其类似一家贸易服务商或者说批发商。
而这样的商业模式下,较高体量的营业收入给欧菲斯带来了规模不算小的应收账款,且其增速远超营收和利润的增速。
报告期各期末,欧菲斯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.78亿元、21.2亿元、20.68亿元。公司称,近年来,随着数字一体化集采向MRO品类的延展,以、为代表的建筑行业客户正在成为公司大型政企客户群体的重要一员。受行业特点影响,该等客户回款周期较长,致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逐步扩大,整体周转速度减慢。
欧菲斯称,未来,随着MRO品类商品在B2B直销中的重要性继续上升,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很可能将进一步提升。
股权结构较为特殊
有限合伙企业成控股股东
与常见情况不同,欧菲斯的股权结构也非常特殊。绝大多数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,为自然人或公司制企业,而欧菲斯的控股股东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。
招股书显示,重庆欧菲斯办公伙伴一号企业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一号中心)直接持有欧菲斯85.3628%的股份,为第一大股东。重庆欧菲斯二号企业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二号中心)则持有公司3.8657%的股份。
王立金、王长福、叶贯强、吴亮亮、曾刚、刘志荣、吴骏寅、安平、戴开岳通过新欧菲斯实际控制一号中心、二号中心,合计控制公司89.2285%的股份,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。新欧菲斯担任一号中心、二号中心普通合伙人(GP)、执行事务合伙人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进行穿透,上述9名实控人的持股比例非常分散,即便是最高的王立金,持股也没有超过10%,仅为8.47%,而比例最低的刘志荣仅持股1个多百分点。如果看控股股东一号中心背后的有限合伙人(LP),更是达到了46名。
欧菲斯在招股书中提醒,如果上述九人在《共同控制协议》约定的期间内违约,或者《共同控制协议》到期后实际控制人不再续签,或者未来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股东退出、减持、公司发行证券或重组等,公司的共同控制结构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,从而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造成影响。
欧菲斯原计划募资10.3亿元,规划了两个建设项目。
审核:木鱼